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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客出境相关规定
1.通过边防检查时除应交验本人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包括护照及各类代用证件)、签证(包括居留证件及进入许可等)之外,还需向边防检查民警出示所乘坐航班的登机牌。
2.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公民免填边防检查入境登记卡;
3.出境海关验放的各项管理规定
⑴ 携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物品复带进境手续。
⑵ 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⑶ 携带金银等贵重金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⑷ 携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⑸ 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⑹ 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⑺ 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4.不可携带出国的物品规定
许多国家对入境旅客携带物都有严格的限制,建议旅客最好不要携带肉、蛋、奶、水果、蔬菜、植物、皮张、鬃毛、土壤、动物、动物尸体及标本等物品出国。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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