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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行李规定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 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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